甲亢,刺激性,也是,你的,生下

提問: 請問我這樣的病人可以要小孩嗎? 問題補充: 我有甲亢病,05年藥物治療好了,06年中旬停止吃藥,因為藥物控制好病情了,到08年8月,我的病又復發了,吃了3個月,現在又控制了,到現在11月了,打算要個小孩,想問問,我這樣的病情是否可以要小孩呢?而且我這樣的病吃多避孕藥是否好? 医师解答: 從你的情況看,甲亢復發的原因,主要是停藥過早,治療不規范。一、關于治療:甲亢是一種較特殊的疾病,治療過程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;甲亢是可以治愈的,但是也會有復發的可能。 藥物治療一般分為三個階段:初治期、減量期、維持期。 1、初治期—— 是開始藥物治療的“控制階段”,經過4~8周可使甲亢癥狀緩解,T3、T4恢復正常。隨后進入“減量階段”。 2、減量期——是一個逐漸減少藥量的過程,一般每2~3周減一次,經過2~3個月,當病人病情控制良好,即可轉入“維持階段”。 3、維持期——維持治療階段至少要1.5~2年。 停藥的指征為:維持期足夠長;檢查甲狀腺刺激性抗體(TSAb)轉陰;結合甲亢癥狀緩解,甲狀腺縮小,血管雜音消失等指征可以停藥;如仍為陽性,應在醫生指導下繼續治療一個階段,直到甲狀腺刺激性抗體轉陰后再停藥。你今年甲亢復發,經治療現在又得到控制,應轉入減量或維持階段。二、關于生育:在未治療的甲亢患者,合并妊娠后,發生流產、畸胎或死胎的危險增多;在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的過程中,如果用藥不當,也可以使胎兒發生甲減,發育不正常等情況。但經驗證明,但甲亢妊娠患者,只要由內分泌科醫生合理治療,甲亢病人是可以懷孕并生下健康嬰兒的。如甲亢已基本控制,妊娠的風險已明顯減小,但因按常規維持治療階段用藥至少要1.5~2年。而且,勞累、妊娠等應激狀態也是引起甲亢復發的重要因素。所以要想妊娠,停止治療的風險較大。最好在醫生指導下維持用藥,藥物首選丙基硫氧嘧啶,因為它通過胎盤的數量比較少,對胎兒甲狀腺產生不良影響的機會較少。當然,如采取繼續維持治療一段時間,待甲亢痊愈,甲狀腺刺激性抗體轉陰停藥后再懷孕是更安全的方法。以上意見供參考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ulyzx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